2008年12月8日 星期一

結婚!

嗯,我要結婚了!
坦白說,挺煩的,因為不在計畫中,可說是被趕鴨子上架。
不是不想嫁,也不是對象的緣故,
純粹就是覺得時間不對,緩衝期太短。
娘說:「沒辦法,誰叫妳已經被小訂走了,我想救妳也不成!」

那幾天想到要結婚,眼淚流個不停,
但我也得承認丁大丙說的,
照妳這種龜毛的個性,說不定等妳四十五歲妳還結不了婚!

他說得沒錯,我就是想逃避繁文縟節的儀式。
不是不想像一般人漂漂亮亮、開開心心地去拍婚紗,挑喜餅。
問題是按照我的標準,只會累死自己,偏偏我又是最怕麻煩的人。
我不喜歡拍照,理由很簡單:不上相,
一面對鏡頭臉部表情就顯得扭曲,不自然。

結婚,不能直接登記就好了嗎?為什麼要請路人甲乙丙吃飯?
能不能照我的意思辦個 party ,來的人都是我認識的朋友。
穿不穿禮服無所謂,
只是昭告天下,我跟丁大丙要踏入下一個人生階段,
重點應該是在結婚典禮後的生活,不是嗎?
為什麼大家都這麼看重這個「儀式」?

自由慣了,要回歸傳統,百般地不願意,
我大概還是個任性、幼稚、不知好歹的人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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